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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平生番外] 涉江 全

涉江


叶修和魏琛出门去轮回那天,兴欣的大家都出来送他们。


一大群人热热闹闹、很是打眼地走到渡口:包荣兴因为起得太晚,头都没梳好,嘴里塞着个临时从灶上摸来的冷包子,自己吃一半,另一半拿去逗罗辑怀里的黄狗——小东西只一两个月大,因为捡到时先天不足,好不容易养活下来,被这么一逗,上半身整个趴上罗辑的肩头,急吼吼地恨不得干脆跳进包荣兴的怀里省事;一时间幼犬的吠吠声和包荣兴的笑声混作一团,让方锐看得得趣,从路边摘了一枝野草,逗狗时不小心踩了一脚边上的乔一帆和安文逸,又擦到正在和唐柔低低说话的陈果;乔一帆反正是好脾气,笑一笑了事,安文逸则看在是前辈的份上也没说什么;但老板娘一被打断,看自家这些年轻的年长的全没一个省心的,出个门都没有一刻消停,当下柳眉倒竖,喝了一句“又胡闹!”她一吼,不仅走在最前面的、正答应给苏沐橙带商州点心回来的叶修和听得起劲的魏琛齐刷刷地回了头,连远远跟在最后头的莫凡都抬起眼来,看到底出了什么热闹。


他们自己闹得得趣,旁人看上去更是一片鸡飞狗跳,但兴欣一大伙人全没放在心上,到了渡口,陈果先赏了包荣兴一记爆栗,让这个最闹腾的先安静下来,这才对已经要上船的叶修和魏琛说:“哎,我说你们两个,也不交待几句就走?”


叶修头也没回地先上了船,听到这句话背着挥挥手:“又不是不回来,不用送。以后都别送。”


陈果一听火气又上来了。昨天夜里大家一起吃个饭,也算是出门前的饯行,她本打算亲自下厨洗手做羹汤,先是问魏琛想吃什么,魏琛先反问了句“谁做?”,听说是陈果唐柔和苏沐橙,沉吟半天,终是说“还是要一帆来吧”。


陈果怒,转去问叶修,叶修更干脆,直接说“没什么想吃的”,说完还补上一句“又不是上路饭,别讲究了”,要不是陈果没本事捉住他的人,一定要用抹布擦擦他的嘴。


于是见叶修又来这套,陈果觉得她不管多久还是适应不了,习惯性地要冒火,后来想到这光天白日的,又这么多人看着,还是要给叶修留点颜面,就白着脸咽下一口气:“……反正那什么,早去早回。”


她说完,身后响起一片参差不齐的道别珍重声,魏琛满不客气地拱手一一都收下了,就也上了渡船,跟在叶修后头进了船舱。


魏琛和叶修这一趟轮回之行,对兴欣诸人说的是“既然开了个门派,周盟主总要见一见的”,实则却是“找轮回要点银钱花花”(魏琛语)。既然是出门要钱,穷酸样好歹还要做一做,就搭了大船,要不是陈果看不下去给他们订了间单独的舱房,两个人干脆睡通铺去了。


从衡州到商州是逆流,足足要坐上一日。驶出衡州地界之后天下起了雨,于是暂时同船而渡的人们统统回到了舱里,又不知道是谁开了个头,便聚在一起说起听过的、或是亲身经历过的奇闻怪事。行路无聊,加上开头那人故事说得香艳,很快就引来了其他人的兴趣,真真假假说将起来,权当打发时间了。


魏琛这个人最喜欢听人说热闹,自然是从头听到了尾,怪力乱神之说他从来不信,什么仙姬珍宝,也就是听过就算。听到后来连他都觉得无趣,正窝在一边打盹,忽然有一个带着衡州口音的声音传入耳中:“……神仙我是从没见过,但是精怪之类,那是一定有的。”


自然有人不信。可他接着说:“我就亲眼见过。”


“既然你见过,那快说说是男是女,多大年纪,什么形容?某活到这把年纪,儿孙满堂,也没见过什么精怪。”


问话之人满脸不信,那衡州本地人士被驳了面子,当下老不高兴地说:“那是你没福气。我还不止见到一次哩。”


旁人见他言之凿凿,便示意他赶快往下说。那人清了清嗓子,说道:“某是衡州治下蔚县人,九年、哦,不对,十年前的寒食那天,我进山,采些山货贴补家用……那一年的春天多雨,山路特别难走,有些路还塌了。因为路变了,倒不小心迷了路,不知不觉,就走到山崖边上了。结果……看见两个影子,飞一样从眼前掠过,直直跳下山崖去了。当时我怕有人寻死,虽然害怕,还是爬去崖边看了看,那天没有雾气,连涧底的石头都看得一清二楚,就是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


“怕是你眼花了,把山里的猿猴飞鸟看作人了吧。”先前那质疑之人不屑地说。


“某当时也这样想,青天白日,总不能见了鬼。可待我从崖边爬回来,发现之前留在一旁的背篓里的映山红不见了。不怕诸位笑话,我婆娘喜欢这花,每年进山时,我总是要为她摘一把的。花虽不见了,背篓边却多了一个葫芦,某当时年轻气壮,当下就打开了,还尝了一尝——真是从未喝过那么好的酒。大山深处,某行了一天,全没见到第二个人,就是见到那两条影子之后反而多了一葫芦好酒,你倒说说,会是什么?”


“说不定有什么高士隐居,或是有人修道,都未可知。”这时又有人说。


那人点头:“你们说的,我都想过啦。那一天我喝完酒,带着山货下了山,一路上特意仔细看了,并没看到其他人的脚印,下山之后,就在山脚守林人的草屋歇息了一晚,也没什么美人敲门,平安无事到了第二天一早,天不大亮就往石榴浦赶。”


搭这船的多是衡、商二州的本地人,听到这里,便知道这人是去赶距离蔚县约摸有十里路的石榴浦的春日集会。


“去石榴浦那天天气倒是不好,从山脚走到江边,一路都是大雾。到了千机滩那一块,忽然听到雾里有奇怪的声响,不仅有声音,还隐约有人。因着昨天那场奇遇,我没忍耐住,悄悄走近了,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你倒是好大的胆子。雾天往千机滩走,那一带水流急得很,不怕有水鬼么?”


听到别人这么说,那人一笑:“说过啦,年轻时气盛,胆子也大,还没崽子,没多想就去了。那天雾实在太大,我走近的时候,就看见两个影子,一个是驼子,就这么凭空地飞向了孤山,另一个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但是等我真的跑过去,只看见一行很浅的脚印,倒是像人的,脚印只到河边,再没有了。”


这一说听得旁人啧啧:“从千机滩到孤山,最近的地方也有十几丈呢。你真没看花眼?”


“绝不是我看花了眼。我至今都还记得,那个驼子穿着一件花背心。显眼得很。”


便有闲人追问:“当时你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他想了一想,点头:“倒是真的有。有奇怪的拨弦的声音,就好像有人射箭,但是那个声音奇快,不是人手开弓的速度。”


魏琛听到这里,看了一眼不知何时起坐在船舱一角的叶修,懒散笑着插进话来:“传说中古楚国云梦一带,有河伯有山鬼,出没不定,这位哥儿怕不是见到了他们吧。”


他一出口,顿时把本来有些紧张的气氛抬得更高。当下有人说:“对对,七八年前,我行船经过孤山,夜里听到有人唱歌,听声音,像个年轻姑娘。”


可船舱内的行路人都知道,所谓孤山,不过是江中一个突兀的、地势高些的小岛,从来是没有人家的。


魏琛当即拍手,继续笑说:“那一定遇见湘夫人了。”


一众人猛然听见个外乡人的口音,不免都转过脸来寻找声音的主人。见说话的是个胡子拉碴、全没正经相的中年男子,正想要他别打岔,不料此人收起不正经的笑脸,正色说:“你这故事甚是有趣,倒叫我也想起一个故事。不知可能凑兴,说一个么?”


“真事就听。谁要听故事?”


“这天下事,许多时候真真假假辨别不得还少?有些说是故事的,不过是托名,有些信誓旦旦说是真事的,难道没有杜撰?”


众人不耐烦他这样夹缠不清,就想赶快让他说完了事,便同意了。于是魏琛清清喉咙,开始了。


“我听说的这件事啊,是在异域一个叫荣耀的小国,那里几乎人人修道术,有法宝,其中有个少年,尤其沉迷于此,想争天下第一,便偷了孪生弟弟的名字,孤身离家在天下闯荡。这人极聪明,是世所罕见的奇才,流浪了几年,有了些名声,认识了一对兄妹,三个人相依为命。这天底下的事情就有这么巧,这对兄妹,也是不世出的修真奇才……”


说到这里,他的话就被打断了:“喂,你这不是说之前嘉世出来的武林盟主叶修和苏沐秋的事么?别以为披了个修仙的皮就能唬过了人了。我们衡州人谁不知道他们的,不必说了。”


魏琛笑着摇头:“我一个乡下村夫,不认识什么叶秋秋木苏的。”


“叶修。苏沐秋。”立刻有人固执地订正。


“是是是。”魏琛点头,继续说下去,“可惜,那对兄妹里的哥哥,十八岁那年被当街惊了的马撞死了,从此留下那少年和妹妹两人,投了个大门派,做了几年天下第一,那国内凡是修行道术的,没有不认识他和那个姑娘的。”


“这天下第一做了几年,他遭到小人陷害尊长猜忌,不得不离开了已经长成的妹妹,留下法宝和尊号,孑然出门,隐姓埋名给他人做杂役……”


“这又不对了。天下第一,就算是没钱,也是有本事的人,还要给人做杂役为生?”


“这人义薄云天,一点钱财全部散给了朋友。法宝炼制又非一人之力,被驱除之后,自然收缴回了门派,交由新主人修行,再不是他的了。”


“哦,不贪财啊,倒是个不错的人。然后呢?”这故事虽然听起来有点耳熟,但着实有趣,有些人也就懒得再去追究真假了,只管催魏琛说下去。


“然后?收留他做杂役的是一个善心人,不仅给他吃穿,也供他继续修行法术。这人被驱除之前是天下闻名的大人物,即便隐姓埋名,一文不名,也不过是潜龙在渊罢了。而天道常与善人,这人运气不错,他那朋友死前真给他留下了一件法宝,可做万千变化,刀枪剑戟戈矛钩叉无一不能。他就用这朋友留下的法宝,先了结了薄待于他的旧门派,又结识了新朋友,最后索性同那收留他的义人一道开了个门派,拉着这些新认识的朋友和门人,再去夺天下第一去啦。”


“夺到了没有?”旁人听得入神,忍不住追问。


“自是拿到了。三十七胜,飞龙在天,名震天下。然后战尽天下高手,终于凯旋。”


听众顿时露出满意的笑容。


“赢了之后呢?”又有人问。


魏琛尚未接话,已经有人忍不住抢答:“那自然是娇妻美妾、黄金万贯、齐天不老、享受无穷的荣名与富贵去啦。”


一片哄笑声中魏琛拿眼角余光瞥一眼始终在侧的叶修,等诸人都静下来,方说:“倒也不是。”


“为何不是?仇也报了,名声也有了,天下至强,不去享受,那做什么?”


这一次魏琛静了良久,直到把所有人的胃口都调得高高的,才开口道:“修道去了。”


众人不满,哄叫道:“还修什么道!”


“人生有涯,道法无涯。反正就老夫知道的,他确是终其一生都在钻研道术,携着他那法宝,天地广阔,自在逍遥去了。”


这故事的结局并不能让听众们满意,有些人听来甚至有些丧气:“都修道了,还不能长生,有什么趣味?一定是假的。”


魏琛瞥见叶修这时起身向船舱外走去,当下笑笑,并不辩解,就此收住了。


他一直等到这一群旅人里又有人起头说了个故事,把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这才悄悄站起来,跟了出去。


雨已经停了,天色将晚,一点残阳被远远甩在了身后。见到叶修背着手看风景,魏琛陪他看了一会儿,突然说:“多少江湖人只求一见都不可得的苏沐秋的连珠浮空箭,却被乡野村夫当做了精怪作祟,真是太寂寥了——我说叶不修,那人说的我只一事好奇,驼子是怎么回事?”


叶修一笑:“沐橙当年小,还需沐秋背她过江。我送他们渡江后,自己洇水过去的。孤山上风景好,又清静。”言下之意,便是说苏沐秋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他自己也学了个全。


“原来如此。”


过了片刻,叶修也问:“哦,对了,你那故事里,众人为天下第一争斗,可有阴谋诡计么?”


魏琛没想到他又问起了那个故事,怔了片刻,才答:“虽然争斗不休,但所谓诡计只是术法,比试之后就收了。大家都是认识多年的朋友,没有什么阴谋。虽然人的脾性各异——譬如那个奇才吧,人是不坏,可一开口,真是让人恨不得就把他的嘴给缝住了——但大多数人,都是心如明月,坦坦荡荡。”


“也没人因为争夺第一而身败名裂甚至命丧九泉?”


“决计没有。”


“女子可曾受到拘束轻待?”


“闻所未闻。只凭本事说话。


听到这里,叶修笑了起来:“大善。”


魏琛嘿嘿一笑:“至善的好故事。”


这时天色又阴沉下来,不多久便有一两丝细雨飘洒在二人头脸上。可叶修与魏琛都不急着进去,对着飞快地暗下去的江面各自出神。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魏琛轻声说:“那什么,叶不修,对不住。”


虽然只是轻如蚊蚋的一声,却没逃过叶修的耳朵。他挑起眉:“老魏,这真是奇了,你居然也会道歉?”


魏琛一张老面皮罕见之尤地红了一红:“当初,在兴欣,那个,伞……哎,总之那个什么对不住,嘴贱,又不知道前情,改不了。”


叶修问也不问他是如何知道的,反而笑容深一点,仍是问:“虽然是个至善的故事,只是你那故事里,那个哥哥,怎么也死了?”


“故事就这么说,我也没法子。”魏琛没有放过那个“也”字,想了想,“不过难得得你叶不修一声称赞,老夫再送你一个好了,也是说两个少年和一个少女……”


叶修打断他:“还是说之前那个故事吧。那人和那早早去世的哥哥,是至交好友?”


“那是自然。”


“天不假年,可惜了。”


魏琛望着天边最后一点云霞:“在别的故事里,是永生的东君或是云中君也未可知。”


“借你吉言。”叶修又一笑。


魏琛借着今日的最后一点天色看清他的笑容,到底还是转开了目光,轻轻咳了一下,轻描淡写地说:“哦,那个故事最后,那青年虽然终生求道,可据说并不是孤身一人。”


叶修良久不语,一直站到天色彻底暗到五指也看不见,才终于丢下一句:“那就好。”


说完就进了舱。


几天后,叶修和魏琛从商州回到衡州,轻装简行,一如他们去时。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这一行之后,至少是接下来的十几年里,支撑起兴欣这个门派的银钱已经不愁了。


不管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的,大家只管兴高采烈地欢迎他们回来,开心地吃吃喝喝,喝醉了就唱歌、弹琴、更比武。一直闹到子夜之后,才尽兴而散。


接下来的日子也是如常,就连细心如苏沐橙,留心到叶修和魏琛不知几时起居然睡在了一间房里,那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她一怔,继而真心实意地欢喜起来。


不管怎么说,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涉江》终


18的喻黄,会在本文的终宣时一并贴出。


最后,一切荣耀,归于《全职高手》中的人物,以及创作出这些人物的原作者蝴蝶蓝。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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